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驾训场地租赁
二、采购项目编号:SDSM2017-2112
三、更正内容:
原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二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培训资质;
2、机动车驾驶员须具有有效培训许可证;
3、投标人三年内未被依法撤销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的;
4、投标人两年内未因从事非法驾驶培训业务,被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或尚在处理中的;
5、投标一年内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列为安全工作重点整改单位的;
6、投标人应具有在济南市长清区开展培训、路考的资格;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二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培训资质;
2、机动车驾驶员须具有有效培训许可证;
3、投标人三年内未被依法撤销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的;
4、投标人两年内未因从事非法驾驶培训业务,被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或尚在处理中的;
5、投标一年内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列为安全工作重点整改单位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购买日期顺延至2017年4月26日16:0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