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学校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拟公开比选采购服务代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内容

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要求开展采购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投诉、协调合同签订及验收工作等。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于本公告发布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3、投标人工商行政注册地必须在济南市,具有本项目招标代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须具有济南市内的开评标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资金和专业技术力量等;

4、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能够至少委托一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业务各环节的专人负责我校委托的代理业务;

5、投标人应当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行政楼405室山东中医药大学设备处招标办

3、联系人:虞老师

4、联系电话:0531-89628271,15866700768

5、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一经查明,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资格预审

山东中医药大学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比选文件。

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山东中医药大学设备处

2016年5月17日